
1. 准备发货
船舶到港前,集装箱货运站应向船公司或船代公司索取相关单证,包括提单副本、货物舱单、装箱单、货损报告和特殊货物清单等。 船舶到港时间后,卸货和堆场计划确定后,货运站应联系码头堆场确定提货拼箱货柜的时间,制定拆箱提货计划,为拆箱提货做准备。
2. 发出发货通知
货运站应根据开箱提货计划,及时向各收货人发出提货日期通知。
3. 从堆场领取载货的集装箱
货运站联系码头堆场后,即可从堆场(码头或内陆)提取已装载的集装箱,并办理设备交接单或内部交接手续。
4. 开箱发货及退货
从箱内取出货物,一般按照装箱单上的顺序,取出的货物要按票堆放。开箱后,尽快将空箱送回堆场,办理设备交接单或内部交接手续。货运站代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。收货人收货时,应出具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者出具的海关放行的提单(提货记录)。货运站核对票据,货物无误后方可发货。提货时,应当与收货人签署提货记录。如有异常,应在交货记录上注明。
5、收取相关费用
货运站派送货物时,应当核对所派送的货物是否在站内产生仓储和再搬运费用。如发生,应在收取费用后发货。
6.填写发货报告和未发货报告
中港物流运输集装箱货运站的派送工作完成后,应根据货物的派送情况作出派送报告和不派送报告。并将其发送给船公司或其他运输经营者,作为他们处理损坏、提醒等的依据。